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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文日期: 2025-04-23 16:15:54 生成日期: 2025-04-23 16: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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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检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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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检查的通报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23 16:15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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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起重设备安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不断强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2025年3月4日至3月6日,我局建管股、质监站、环保办联合第三方安全专家(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个检查组,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检查的重点为企业和项目质量安全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情况,以及各方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主城区项目全覆盖,建管股、质监站和环保办联合第三方检查在建项目16个。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发现内业资料问题157处,现场安全问题101处(其中包括安全文明5处、大型机械16处、基坑作业5处、脚手架工程15处、临边洞口防护12处、临时用电36处、模板支撑6处、消防安全6处)。经建管股联合第三方现场复查,目前已完成整改255处,完成整改率98%,剩余3处安全隐患,主要是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存在问题

(一)三方责任主体单位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不重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

2、施工单位:一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部分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二是个别项目施工方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或没有认真履行带班制度、带班记录不真实。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工人进场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安全教育记录缺失,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过少,没有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能对现场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

3、监理单位: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个别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与任命文件不一致,部分项目没有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细则,没有按规定要求对劳务和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核,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

(二)工程质量方面

1、质量行为方面问题

(1)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如灵璧县精神专科医院项目)。

(2)个别监理单位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实施旁站不到位,监理巡视、平行检验记录与实际不符。(如江山铭著项目)

2、工程资料方面问题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无针对性、可操作性。

(2)有的监理单位,未提供监理见证取样台账、平行检验记录等监理过程资料;有的施工单位,施工资料不同步,技术交底不全,未提供图纸会审记录、回填土压实度试验报告、桩基施工资料等。

(3)大部分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

(4)部分工程提出的质量问题,无回复,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5)现场计量器具无检定证书。(如灵城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年产10万套皮带轮轴承座及传动总成项目)

3、工程实体方面问题

(1)钢柱与砌体链接部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砌体构造柱留槎不规范。(如年产10万套皮带轮轴承座及传动总成项目)

(2))部分项目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夹渣、二次结构振捣不密实等质量问题。(如古运河畔项目)

(3)基槽内部分松散土质未进行清理,基槽边缘堆土过高。(如江山铭著项目)

(4)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如灵城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

(三)施工现场

1、危大工程管理责任不落实。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勘查、设计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按要求进行交底和验收;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次数和深度不够,无危大工程旁站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模板支撑。扫地杆、水平连杆不全、无剪刀撑;模板支撑搭设在悬挑板;模板支撑体系采用住建部文件已限制使用的轮扣式模架体系,轮扣模板支撑架体未复试。二是脚手架。脚手架未见验收记录,操作平台未满铺,部分脚手架基础松软;脚手架与机构间距过大,东侧脚手架进度严重滞后;脚手架连接件连接方式与方案不符、脚手架扫地杆缺失等。三是高处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未落实,建筑物首层、临边、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不规范且不严实,高处作业安全生命线未设置,工人高处作业未挂安全带,未设置水平网等。四是基坑工程。基坑上下通道两侧安全防护缺失,无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排水设施,边坡堆放材料,基坑放坡不到位、存在积水等。五是临时用电。电线乱拉乱接,无专用开关箱,一箱多闸、一闸多机现象严重,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TN-S”接零保护要求;加工区开关设置不合理,个别箱体接零线断裂,重复接地缺失,配电房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无维保记录。六是起重机械设备。部分项目塔吊安拆特种作业人员与报审不符,塔吊及施工电梯未及时维保,资料签字审批不全,技术交底资料缺失,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维护管理不到位。司机室缺失灭火器,平衡臂护栏缺少固定装置,个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螺栓松动、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要求、多处安全限位与保护装置失效等安全隐患。施工升降机:存在现场设备铭牌与实体不相符、首层箱体未封闭、升降机楼层平台门未围挡挡且未关闭等问题。吊篮:部分设备未经第三方检测即投入使用,个别吊篮无前支腿,直接搭在女儿墙上。钢丝绳与结构摩擦,安全绳无防割措施。七是有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未落实,有限空间日常隐患排查未见,有限空间教育培训交底未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未见,专项交底无针对性。八是消防安全。部分项目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个别项目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足等安全隐患。九是文明施工。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脚手架上杂物过多,消防器材配置偏少。

(四)建筑市场

1、个别工程未办理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2、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或任命文件中的人员不到岗履责,部分人员无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个别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参与实名制考勤。

3、特殊工种证件过期、无证上岗、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4、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没有全部录入实名制考勤范围,个别项目实名制考勤通道形同虚设,工人下班后未进行实名制考勤。

(五)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如未按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未按要求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交底;裸土或物料覆盖不全;施工道路未硬化或硬化后积尘严重;主出入口未设车辆冲洗设施或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未按要求覆盖到位。

3、监理单位未制定扬尘防治监理细则或未严格执行监理细则,扬尘治理意识淡薄,扬尘防治工作监督不力。

三、处理措施

1、通报表扬:鉴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到位,通报表扬古运河畔二期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县建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东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县圆畅排水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通报批评:由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通报批评灵璧县新型产业基地(二期)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恒基时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堌子山、九顶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宿州朝岳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淮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听月澜庭项目建设单位灵璧盛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汉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快递物流园项目建设单位灵璧开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华理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立案处罚:由于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安装实名制考勤系统,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管理混乱。将新型产业基地二期、听月澜庭项目相关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灵璧县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标准全面落实整改。特别是要求停工整改的项目,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有效、整改有力。

2、要深入推进、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各企业要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企业层面的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并且要加大培训和示范力度。

3、要对照《关于印发灵璧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开展专项活动,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制定实施细则,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强化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习惯性违章和安全管理措施》,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5、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的工作要求,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