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稳定就业,根据《关于扎实做好 2025 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8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财农(2022)53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灵民生办(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第一批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补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7月24日,监督电话:0557-6033778。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