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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文日期: 2025-07-15 15:14:27 生成日期: 2025-07-15 15:14:27
生效时间: 2025-07-15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安徽省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词: 安徽省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再利用扩建项目

关于《安徽省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7-15 15:14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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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再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省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再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宿州市灵璧县朱集乡朱集村201省道旁
建设单位: 安徽省昌磊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博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生产设施,在原有厂区基础上新增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用于存放原料和成品,项目投产后可年新增10万吨炉渣再利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颗粒物:生产线各落料点上方、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全域密闭,上方设置喷雾装置喷雾抑尘,未被收集逸散的粉尘经厂区密闭和喷雾抑尘措施治理。加大地面的洒水频次,车辆进出均对其进行喷水清洗车胎,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遮盖篷布等。生产区域全封闭,传送带全密闭设置,未被收集逸散的粉尘经车间密闭和喷雾抑尘措施治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2379039
邮箱:    通讯地址: 灵璧县双拥路286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