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有序开展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工程
2025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99人,其中,常设任务350人,专题班49人。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并举办一期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一是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聚焦大豆、玉米、小麦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地区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我县作为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粮油稳产保供培育人数比例不低于50%。
二是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以畜牧、水产、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地方农业特色,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三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以及机收减损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其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突出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注重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组织举办一批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二、组织实施
我局将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以下简称《规范》),高质高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一)遴选培育对象
指导本县培育机构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确保培育针对性。培育对象应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本年参加培育的农民,确因人才培养需要,可在次年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培育。
(二)优选培育机构
我局坚持竞争择优原则精准遴选培育机构。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经确定后,按规定履行公开公示程序,然后签订培育合同,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资金用途、跟踪指导服务要求和绩效目标等。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培育机构可跨区域承担培育任务。
(三)明晰课程要求
培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育机构要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等分类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附件2),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开展。
综合素养课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作为首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上好“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培育机构根据课程考核和考勤情况,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完成学习任务的培育对象颁发结业证书。配合重大农业灾害、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等开展的应急性培训,学时要求可不受此限制。
(四)严格培育管理
1. 优化监管服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严格审核开班计划,跟踪培训进度,通过电话回访、平台数据核实、实地核验等方式进行监管,对不符合培育规范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停班整改。各机构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培训进展情况。
2. 明确教学管理。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5项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育,确有必要调整开班计划的,需经原审核部门同意。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每班不超过50人。由于交通不便、培育条件不足或培育内容专一性导致培育人数较少的,每班应不少于30人。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3. 优化培育资源。培育机构应严把教材质量关,经主管部门审核,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先进、实用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教材。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并从中选用实践教学师资。强化对培育机构、实践教学场所、师资、课程、教材等培育资源规范管理,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相关遴选标准。支持用好农科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小院等科技资源,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上好“开班第一课”。
4. 做好跟踪服务。培育机构应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推介、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五)加大支持力度
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争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政策支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农产品交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技能大赛,以赛促训。鼓励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
三、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省以上补助资金按常设任务3200元/人、县级专题班4900元/人的标准测算。
(二)使用范围。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育任务,依规预拨部分培育资金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四、有关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做好本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培育质量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规程》要求,做好本县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健全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我县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二)强化质量建设
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县高素质农民计划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要指导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严格落实《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培育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培育质量。
(三)落实监管责任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全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能,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资金支出监管。建立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制度。
(四)鼓励机制创新
注重培育机制和培育路径创新,持续探索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培育典型,交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量、见实效。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典型宣传工作。
联系人:李水清;联系电话:0557-6022799;邮箱:575084666@qq.com。
附件:1.灵璧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3.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4.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5.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6.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附件1
灵璧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序号 |
县 |
任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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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常设任务 |
专题班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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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提升工程 |
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 工程 |
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
农机手技能 提升 培训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 培训 |
乡土文化能人培训 |
|||||
1 |
灵璧县 |
399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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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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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块要求
培育 类型 |
培育 层级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总学时比例 |
线上培训占总学时比例 |
||
综合素养课 |
专业技能课 |
能力拓展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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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 任务 |
市县级 |
≥64 |
≥10% |
≥70%(其中实践教学不低于专业技能课的50%) |
≤20% |
≤15% |
专题班 |
市级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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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72 |
注:培训45分钟为1学时,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
( 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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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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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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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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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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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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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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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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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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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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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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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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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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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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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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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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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年度)
__________县(区) 培训班期: 培育机构(盖章)
培育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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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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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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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产业 |
家庭住址 |
固定电话 |
手机 |
培训时间 |
学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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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机构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
注:“产业”栏,参照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分类填写。
附件5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承担任务汇总表
_______县(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县(区) |
培育 机构数 (个) |
培育机构信息 |
承担培育任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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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任务 |
专题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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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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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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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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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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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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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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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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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培育机构信息”一栏中,每个机构信息在一个单元格填写,“名称”要填写机构全称。
附件6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进展情况表( 月)
__________县(区)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区) |
目标 任务 |
完成培育人数(人) |
完成率(%) |
合格 |
合格率(%) |
|||||
常设任务 |
专题班任务 |
||||||||||
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提升工程 |
新产业 新业态 带头人 培育工程 |
文明乡风 建设素质 素养提升 工程 |
农机手技能 提升培训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 技能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
乡土文化能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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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用Excel格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