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的规定,我委依法对灵璧宝莉口腔诊所进行备案,现将诊所备案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灵璧宝莉口腔诊所;备案编号:MAED8W8B634132315D2202;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尚东国际B区19栋101室;医疗机构类别:口腔诊所;诊疗科目:口腔科;服务对象:社会;法定代表人:王莉;主要负责人:王莉;经营性质:营利性我委自公示之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向我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股,电话6027017。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