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2025〕1号文件要求,为更好推动灵璧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高效落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二批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主体。
一、项目概况
2025年农业农村部门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面积11.21万亩。
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区域为渔沟镇、游集镇、朝阳镇、杨疃镇、灵城镇、韦集镇、下楼镇、尹集镇、向阳镇、大庙镇、大路镇、冯庙镇、黄湾镇、虞姬镇、娄庄镇。
二、服务主体资质条件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文件要求,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并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管理。
根据省农经总站要求,单个服务主体补助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灵璧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请登记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3);
4.“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5.近年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过往业绩(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6.人机具统计表(附件5)。(入围的服务主体原则上应将机械设备提前接入灵璧县农机作业远程指挥与管理平台,网址:www.zhinade.com,设备名称设置为“主体名称+数字编号”)
四、申报时间
2025年 5月19 日- 5月23日
五、申报程序
服务组织遴选采取主体自主申报、镇级推荐、县级评审确定、公示入库的程序,具体为:
(一)主体自主申报。
申报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主体将申报材料报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邮箱njzx6022315@163.com联系人:崔彬 程仲金,联系电话:0557-6022315;
(二)镇级推荐。各镇需对申报主体服务能力的真实性
进行确认推荐并在登记表盖章;
县级评审确定。县级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参与项目的服务主体按照遴选标开展主体申报材料评审和到实地场所核查相匹配专业农业机械设备等,提供入围主体名单。
(四)公示入库。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入围主体名单,县级将审核通过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服务项目名录库。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封装成册一式5份(每页加盖公章)于2025年 5 月23日下午五点前报送,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灵璧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主体申请登记表
2.评分标准
3.承诺书
4.灵璧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任务计划表(4-1;4-2)
5.人员机具明细统计表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 5月 19日
附件1
灵璧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主体申请登记表
服务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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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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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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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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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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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类型 |
□玉米 □小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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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业机械及设备现有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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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服务区域 |
申请服务项目服务区域: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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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已阅知《关于公开遴选灵璧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的公告》,现郑重承诺:本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申报主体(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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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业农村中心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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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人民 政府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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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评分
标准
一、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
国家信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反映申报主体处于存续状态,得10分,否则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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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申报主体近3个月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得5分,没有进行纳税申报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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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按适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要求提供完善的会计报表得5分,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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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书 |
按照申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齐全得10分,申报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
20 |
明确实施区域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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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业绩证明 |
提供社会化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得5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10 |
纳入中农服务组织名录库,得5分,没纳入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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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相关荣誉 |
获得市级以上示范经营主体或相关龙头企业荣誉称号,每提供1份市级证明得5分、1份省级证明以上得10分,满分10分 |
10 |
5 |
申报主体服务能力 |
每提供1名农机操作手名单并提供其持有的驾驶证、农机操作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得1分,满分13分 |
30 |
农业机械(农机不低于120马力)和设备必须是申报主体或依法认定合作社成员所有(评审依据:成为合作社成员入社佐证材料)、拖拉机需要提供行驶证、拖拉机以外其他设备需要提供购置发票),4台拖拉机(8分)、5台无机(5分),4台深耕梨(4)基础分满分17分。拖拉机少一台扣2分,无人机及深耕犁少一台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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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原件核查)、无人机操作证(原件核查)、驾驶证(原件核查)只能出现在一个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中,如同时在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报主体材料中,涉及的申报主体能够提供行驶证、无人机操作证、驾驶证原件参与评分,不能提供行驶证、无人机操作证、驾驶证原件申报主体不参与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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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过往项目实施情况 |
近两年参与财政资金实施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通过验收证明,以上全部提供得10分,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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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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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二、评分程序
1.由评审组对各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查看提交的申报资料,必要时电话询问申报人或相关单位,对“主体符合”和“诚信守法”两项进行审查。
2.采取查看申报资料、询问申报人(如有必要还可进行实地核实)等方式了解各申报组织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并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进行独立打分。
3.对申报主体的各个评分因素所给予的分数之和相加,取其算术平均值,即为该申报主体的综合得分。
4.得分低于60分不予纳入实施主体范围。
承 诺 书
我单位申报在 镇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服务作物品种为:小麦、玉米。我单位承诺:本单位拥有与申报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能按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要求规范开展社会化服务,自愿接受各级相关部门及农户的监督,保证能保质保量完成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我单位如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或弄虚作假套取骗取项目资金,自愿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部门将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处罚。
承诺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