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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2-28 17:18:57 生成日期: 2025-02-28 17:18:5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词: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2-28 17:18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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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5﹞151号

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灵璧县渔沟镇马仁杰大药房

91341323MA2UNY153T

*杰

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罚款。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2-07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5153

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灵璧县渔沟平价大药房

91341323MA2MWFWR02

*

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罚款。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2-07

完全履行

 

3

灵市监处罚﹝2025257

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猪肘案

灵璧县郭海村未来百货超市

91341323MA2W7B2X05

*

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猪肘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4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2-14

完全履行

 

4

灵市监处罚﹝2025135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安徽铭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游集分店

91341323MA8N35XD95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警告;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2-28

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