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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文日期: 2025-04-07 10:01:20 生成日期: 2025-04-07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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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灵璧县2025年市级蔬菜和水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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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灵璧县2025年市级蔬菜和水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07 10:01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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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蔬菜和水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宿农〔202519号)文件要求,2025年灵璧县创建市级果蔬(含食用菌)标准园1以上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县蔬菜、水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生产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名特优新农产品授权生产经营主体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果蔬标准园生产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8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食用菌标准园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园区要求布局合理,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土壤、空气、灌溉水符合优质农产品生产要求。

2.近三年内各级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不达标的基地不得申报。

、创建内容:

(一)蔬菜(含食用菌)标准园创建内容

1.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态技术,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菜园土壤连作障碍综合治理。实现六统一即统一种苗及投入品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统一技术服务。

2.商品化处理。建设农产品采后处理场地,配套田头预冷清洗、分级包装、贮藏保鲜、初加工等设施,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

3.科学化管理。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配备产品快速检测设备,确保产品质量。

4.品牌化销售。标准园内销售的产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统 一包装和标识,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

5. 区域化合作。融入长三角区域蔬菜产销合作,开展长三角区域产销对接,示范推动蔬菜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2-3个环节实施。

(二)水果标准园创建内容

1.产量稳定。标准果园单产稳定在:梨2-3/亩,苹果1.5 -2.5/亩,葡萄1.5-2/亩,桃1.5-2/亩,1.5-2.5 /亩,草莓1.5-2/亩。

2.质量达标。果品品质达到品种特性要求,商品果率90%以上、优质果率75%以上。标准园要建立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基地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形成果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3.标准化生产。实现四统一即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病虫 害防治、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技术到户率100%

4.品种技术。品种统一,密度合理,果园园相整齐,树势健壮,通风透光,立体结果;无检疫性病虫;推行标准化绿色生产,实施投入品登记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实现增收增效。标准果园比非标准园亩效益提高10%以上,果农节本增收10%以上。

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2-3个环节实施。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备案(2025年4月)。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经相关专家审核后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创建主体上报相关备案材料。

(二)实施创建(2025年5月-10月)。创建主体根据文件要求开始创建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及时开展技术指导,跟进创建主体建设进度。

(三)创建复核(2025年11月)。创建对象完成创建后自评,申请初验,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根据建设内容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申报时间

创建申报文本电子版材料2025425日前送至邮箱lbxtsz@126.com纸质版材料盖章后报送至灵璧县特色农业技术指导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0557-6665989 

附:2025年灵璧县市级果蔬标准园创建申报表     

2025年灵璧县市级果蔬标准园创建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