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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5-04-06 17:19:43 生成日期: 2025-04-06 17:19:4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城管局2025年处罚结果(3.31)
词:

灵璧县城管局2025年处罚结果(3.31)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4-06 17:19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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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当前状态

1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24

*梦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5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2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25

*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镇绿地

《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15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3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26

*

普通程序

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罚款5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4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27

*勇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4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5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28

*媛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4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6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29

*夜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4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7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30

*刚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5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8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31

*华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5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9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32

*

普通程序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罚款400元

2025.03.31

已办结

10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34

*

普通程序

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罚款900元

2025.03.18

已办结

11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5042

*亭

普通程序

未经审批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罚款500元

2025.03.31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