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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土地出让计划
发文日期: 2025-03-17 16:07:35 生成日期: 2025-03-17 16: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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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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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计划

文章来源: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3-17 16:07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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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质量与效率。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二)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二、政策导向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加快构建生态优先、优质优良的生态空间体系;坚持把协调作为内生特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协同,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锚定“三区”“四城”城镇化空间格局,高标准建设政务新区、滨河新区、北部新区,规划建设汴南新区;构建“4基地、4示范区、8园”农业产业布局;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形成结构完善、层次分明、快速便捷的路网体系,全面建成“两纵两横”高速公路网、“两纵十横”国省干线网,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推进S224、S223,融入淮海经济区,推进新汴河航道整治工程,实现新汴河航道与长三角地区内河航道网贯通,构建内外互联、四通八达的对外交通体系,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交通网络。

根据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落实“首位产业升级”发展战略,优先确保落户县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大力支持符合城乡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保障性住宅用地应保尽保,严格执行全国住宅用地“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规定,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商服用地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结构优化;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促进城市建设和文明创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扎实推进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

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速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对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探索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等项目延伸。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着力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盘活工业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和方式

(一)供应时序:每个季度推出2-3个地块,下一季度根据成交结果及征收拆迁等确定供应地块。

(二)供应方式:采取公开出让方式确定用地单位。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强协调配合,逐立全县共同实施计划工作机制

2.加强计划执行监管制度

3.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

五、国有出让计划供应清单

1. 灵璧一中东侧地块(居住用地130亩);

2.灵璧县贝斯特西侧地块(居住用地105亩);

3.灵璧县山水小区北侧地块115(居住用地105亩);

4.灵璧县第一初级中学西侧地块(居住用地190亩);

5.东关小学北侧地块(居住用地53亩);

6..K35-37地块,居住用地194亩

7.轴承产业园A区(工业)241亩、B区(商业)108亩;

8开发区物流产业园项目用地300亩;

9.北部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1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