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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失业登记
发文日期: 2025-02-07 15:12:03 生成日期: 2025-02-07 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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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词: 灵璧县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灵璧县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2-07 15:12 责任编辑:人社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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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1.从学校毕业、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业主劳动者停止经营的;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解教的;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四、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2、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出具审查意见;3、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灵璧县迎宾大道与双拥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县政府北侧,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中间)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送达

九、咨询电话:0557-608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