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涉农补贴领域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发文日期: 2024-01-02 15:08:37 生成日期: 2024-01-02 15:08: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申请指南】灵璧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词:

【申请指南】灵璧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02 15:08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主要开展高素质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

2.申请程序:各类培育对象遴选遵循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乡(镇)逐级推荐,项目县(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3.补贴范围:年满16周岁,有参训意愿,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经营管理型主要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等。专业生产型主要培训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训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4.补贴标准: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育每人 3500 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育每人1500 元的标准测算,补助到项目县具体执行过程中按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要求管理。以上经费不含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

5.申请材料:见附件。

6.咨询电话:0557-6022799。

7.受理单位:灵璧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8.办理时限:七个工作日内。

9.联系方式:0557-6022799。

三、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557-6022799,地址:灵璧县政务新区灵璧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高素质农民培育遴选对象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