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11月11日,灵璧县应急局将《关于明确醇基燃料、动火作业、电化学储能电站及地方铁路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文件发给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截至11月14日,收到1家单位书面反馈有意见,县市监局提出:第二款第二条可能会造成歧义,例如依法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金属焊)”的查验,依法查处无证作业行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建议修改为“依法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的查验,依法查处无证作业行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