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重大建设项目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文日期: 2024-10-14 10:14:20 生成日期: 2024-10-14 10:14: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4〕111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0-14 10:14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灵璧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所:

报来《关于办理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可研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灵璧县城区整体排水防涝能力,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工程

三、项目代码:2410-341323-04-01-636491。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城区

、项目建设周期:2年。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修复雨水管约2公里,改造雨水管网约14公里,改造雨污混流管网约16公里,改造雨污水错混接点约560处;改造维修雨水检查井约400座;改造维修雨篦约1000个;易涝点改造约25个;雨水管网清淤疏浚约23公里,雨水泵站新建约4个,排水泵站改造约2个,其他相关雨水排水附属设施改造等。

、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

、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