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灵市监处罚﹝2024﹞92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 灵璧县恒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1341323MA2NDPCQX8 | 李*要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04-15 | 完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