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当前状态
1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4】060号
田*津
一般程序
未经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罚款1600元
2024.8.14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