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当前状态
1
灵城管(市容)罚决字
【2024】0062号
灵璧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简易程序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
罚款2000元
2024.7.27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