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惠兴苑小区坐落于灵璧县南部开发区湖光路北侧、平山路东侧(新中医院东南侧200米)。建筑物共2幢、建筑面积共21928平方米。建筑物内共包含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标准房间约380套,套内面积30㎡-60㎡。院内配有电动车棚及电动车充电桩。每套均配备独立电表、独立水表,内墙乳胶漆、地板砖地面,空调、热水器、木床等均齐全。
其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
第一条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区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申请之日前已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持续缴纳;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灵城镇、开发区内无住房,也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保障条件稳定就业进城务工人员,不审核经济收入,重点审核住房条件。
(二)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在申请之日前已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持续缴纳;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内无住房,也未租住保障性住房;
符合保障条件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不审核经济收入,重点审核住房条件。
(三)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大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满5年或工作经历未满5年;
2、在申请之日前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手续,或已与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持续缴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面积标准(人均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大学生),不审核经济收入,重点审核住房条件。
第二条 收费标准
租金标准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差别化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楼层,实行阶梯式租金标准:二楼9元/平方米,三楼8.5元/平方米,四楼8元/平方米,五楼7.5元/平方米,六楼7元/平方米。
咨询电话:0557-6030373。
灵璧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