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安全排查整治。村镇股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开展了《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自建房屋安全情况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销号暨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系统销号工作》《汛期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建立了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镇村网格员通过对网格内的农户住房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及动态排查核查,持续加强对房屋的动态监测。对于发现的疑似住房安全问题建立起工作台账,统一汇总报送至我局开展鉴定工作,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实行销号制度、信息共享管理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截至目前,累计动态监测出6类重点人群住房隐患53户,已按照C级维修、D级重建的标准纳入危房改造计划。
2、深刻吸取铜陵“5·27” 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灵安办〔2024〕14号)、《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灵安办〔2024〕15号)等文件要求,着力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灵璧县住建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及农村自建房、老旧房屋、老旧小区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灵璧县城乡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经过整治,房屋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二)危房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村镇股积极推动农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加大农村住房设施建设力度,做到应改尽改、狠抓改造质量,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
2024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3户,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44.7万元。按照“六类重点人群”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县共排查出危房改造户80户,实际任务完成率为150%,目前正在组织危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