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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7-11 14:52:36 生成日期: 2024-07-11 14: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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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情况的通报
词: 关于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情况的通报

关于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履职不到位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7-11 14:52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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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理灵宸换电站项目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通报如下:

一、灵宸换电站项目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09日开工(施工许可证341323202401090101)。目前工程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二)存在问题

经查,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监理灵宸换电站项目中存在总监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岗履职;监理资料缺失;部分方案未审批;部分方案审批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二、处理意见

对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一次,记录期三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工程监理企业应引以为戒,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强化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的内部检查考核。项目监理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监理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落实旁站、巡视、见证取样送检等监理工作制度,严把审查、审核、验收等各项关口,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在建项目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狠抓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合同履约管理,督促项目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理工作。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