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埇桥、灵璧及有关乡镇成立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领导组织;
2.组织居民财产登记、核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组织制订老汪湖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财产登记核查方案,印制相关核查登记表格;
4.按照国务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和安徽省《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把握政策,明确范围,规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督查,阳光操作,实事求是,扎实开展运用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