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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4-06-03 16:40:17 生成日期: 2024-06-03 16:40: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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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6-03 16:40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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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灵市监处罚﹝2024﹞368号 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灵璧县大路中信大药房 92341323MA2NJC4M3B 陈*永 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警告; 2、罚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62条第1款第2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20 完全履行
2 灵市监处罚﹝2024﹞366号 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灵璧县甘草惠康大药房 91341323MA2WJ2GN9D 张* 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警告; 2、罚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62条第1款第2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20 完全履行
3 灵市监处罚﹝2024﹞367号 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安徽铭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铭浩分店 91341323MA2WMHRU3N 甄*军 经营化妆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警告; 2、罚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62条第1款第2项。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5-20 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