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已对灵璧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小型水利项目进行批复,现将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灵璧县水利局
监督单位地址:灵璧县开发区博山路与奇石大道交叉口
监督电话:0557-12317 0557-6032191
电子邮箱:lbsl6086001@163.com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 灵振兴组〔2024〕1号
灵璧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