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472所,在校中小学生及幼儿232327人,在编教师10010人。其中:幼儿园196所,小学232所,初中34所,高中6所,中职学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我县艺术教育坚持贯彻面向全体学生、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部门、学校和学生家庭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艺术教育事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中小学生的审美素质和艺术修养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组织领导情况
各学校成立、完善了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主管艺术教育教学,教务处、大队部、德育处配合,专兼职艺术教师具体实施,各班主任协助,形成艺术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做到了专人专管,梳理了艺术教育方面已有的工作做法,制定了工作管理制度。将艺术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并渗透到各学科中。
(二)师资建设情况
为提高全县艺术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教研室音乐、美术教研员组织艺术教师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参与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和竞赛活动。学习各级各类艺术教育的文件和教育教学新动向,研读艺术课程标准。加强教育科研研究,在教学过程中强调学生参与和审美体验,通过艺术课教学,艺术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精心准备的教学研讨课。在课堂上注重逐步培养学生的初步的审美意识和能力以及初步的艺术鉴赏能力。
(三)课程开展情况
各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艺术教师专职或兼职学校的艺术课堂教学、课外艺术指导等活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课时设置,开齐开足美育教育课程课时,确保开课率达到100%。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一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累计不少于108课时。学校按照课程表不定期对各年级的音乐、美术课进行巡课。通过努力,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了艺术实践全覆盖,并努力让每一名学生学会欣赏艺术,提高审美素养。
(四)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情况
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教室、走廊、宣传栏等,运用艺术手段,营造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让学生在美的环境和活动中受到美的熏陶,以美育人,以文化人。通过校园文化长廊建设,引领学生接受优秀文化熏陶、丰富审美体验、提升精神境界。
(五)资金投入和设施建设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均设立了音乐、美术、舞蹈等功能室,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交流环境。根据学生学习需求配备了足量的仪器设备。按照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对面积不达标的功能室制定了改建计划。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资源,组织开展校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