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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4-03-20 18:15:52 生成日期: 2024-03-20 18:15:5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2024年春季开学校舍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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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开学校舍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20 18:15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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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灵璧县城乡自建房屋和城区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消除学校区域内房屋安全隐患,2024年春季开学,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校舍及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各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幼儿园,县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等校园内及周边公建、自建(含集资)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

(二)整治内容

各校要对范围内所有教学用房、教辅用房、学生宿舍、职工宿舍、传达室、公共厕所、仓储用房、车棚等所有功能性建筑单体进行全面摸底研判,特别是校园内及周边人员密集的自建房屋,实行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用于经营等情形)、违法改扩建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

(三)落实排查整改

各学校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排查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处,销号一处。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公建、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队伍管理体系,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加强问题跟踪整改,实行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