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于2022 年9月30日提交的《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金鸡产业园区取水许可申请》及取水许可申请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做出了《关于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灵水决字〔2022〕2号)。因你公司养殖规模扩大,许可的取水量不能满足你公司用水需求,向灵璧县水利局申请撤销(灵水决字〔2022〕2号)行政许可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关于灵璧县共济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书》(灵水决字〔2022〕2号)的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灵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灵璧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