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灵市监处罚﹝2024﹞394号 | 销售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安徽恒健药业有限公司高楼平价大药房 | 91341323348790082G | 王*永 | 销售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4-19 | 完全履行 | |
2 | 灵市监处罚﹝2024﹞371号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 灵璧县庆瑞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日月星城湖郡店 | 91341323MA8P1J3L24 | 王*刚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4-3 | 完全履行 | |
3 | 灵市监处罚﹝2024﹞372号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 灵璧县庆瑞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隅顶囗店 | 91341323MA8NMN3F7K | 王*刚 | 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4-3 | 完全履行 | |
4 | 灵市监处罚﹝2024﹞176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安徽泽泰医药有限公司康顺分店 | 91341323MA2WNP9A2A | 武*海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罚款;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4-9 | 完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