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城市综合执法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文日期: 2024-04-28 17:31:25 生成日期: 2024-04-28 17:31:2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处罚结果(4.26)
词:

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处罚结果(4.26)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28 17:31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当前状态

1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4022号

*

一般程序

未经审批同意搭建广告设施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罚款500元

2024.4.26

已办结

2

灵城管(市政

罚决字

2024003号

宿州市**商贸有限公司

一般程序

擅自行驶铁轮车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罚款1000元

2024.4.26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