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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发文日期: 2024-04-08 15:21:06 生成日期: 2024-04-08 15:21:06
生效时间: 2024-04-08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行政许可情况(4.1-4.7)
词:

灵璧县城管局2024年行政许可情况(4.1-4.7)

文章来源:灵璧县城市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8 15:21 责任编辑:城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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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依据

申请人

申请内容

设置(施工)时间

受理时间

文号

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审批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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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灵城排字第2024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