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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4-08 08:21:26 生成日期: 2024-04-08 08: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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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词: 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8 08:21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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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财政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4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牧[2016]171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3.补贴标准: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

4.申请程序:县畜牧兽医部门统一汇总全县强制扑杀畜禽信息,会同财务部门逐级上报。待各级资金下达后,由财政部门发放相应补贴资金。

5.申请材料: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图片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6.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7.受理单位: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0557-6022254

三、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557-6022254

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南关桥头东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