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二、服务对象
在灵璧县内助产机构分娩的活产新生儿
三、服务机构
名称:灵璧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
地点:医疗机构地址.docx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新生儿疾病筛查。在灵璧县内助产机构分娩的满72小时及哺乳6次以上的活产新生儿。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新生儿疾病筛查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血样本采集时间为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7天内并充分哺乳8次以上;对早产儿、低体重儿、提前出院或转科等原因没有采血者,接产单位要在《新生儿延迟采血单》上做好记录并负责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在20天内到接产单位或辖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采。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1.投诉举报电话:12320(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3:00—17:00)
2.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lingbi.gov.cn/hdj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