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发〔2010〕29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二、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点:建设中路益民巷(老县医院外科大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oo~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19项。
五.服务流程:见下图
六、服务要求:
*人员要求:县乡服务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B超和咨询指导、风险评估、高风险评估人群优生咨询指导、临床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符合要求的男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师、注册护士、合格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人员。
*房屋及设备要求:
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合理设置检查科室,配齐相关设备和设施,保证环境温馨整洁。
⑵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合理设置健康教育室(孕妇学校)、咨询指导登记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配齐检验室、超声检查室必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
*服务机构要求:
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县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承担。
⑵乡镇卫计办和乡镇卫生院配合县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服务,包括参检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健康教育、病史询问、部分临床检查项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⑶村家庭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政策宣传,收集辖区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协助县乡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1.投诉举报电话:12320(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13:00—17:00)
2.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lingbi.gov.cn/hdj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