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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1-19 17:34:03 生成日期: 2024-01-19 17:34:0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令》
词:

《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令》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19 17:34 责任编辑:灵璧县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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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经济开发区)、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输水干线保护,保证输水干线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保护,事关全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目前,输水干线沿线部分仍存在污染治理不彻底,水质不稳定等问题,影响水质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巩固提升河流管理生态保护措施,确保输水干线沿线防洪安全、水质安全、生态安全,保障“一河清水”永续输送。

二、强化责任落实。沿线各镇要严格落实输水干线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构建党政负责、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管理保护工作格局。沿线各镇总河长、镇村河长要自觉担起河湖管护的直接责任,强化巡查督办,主动协调解决涉河问题,加强沿线汇入支流管控,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推进输水干线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三、强化部门联动。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发改委要落实国家关于河湖保护相关政策,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街接;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指导监督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强水质监测及目标管理;县交通局要全面强化水上运输及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监管;县水利局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督导,科学调度水工程,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管局等部门要围绕输水干线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做好相关工作。

四、强化管护措施。县河长办按要求落实引江济淮输水干线保护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整治涉河问题,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改善。沿线各镇要加强对输水干线沿线日常巡查,重点排查水质不稳定的河段,全面排查清理整治侵占河湖“四乱”问题、妨碍行洪安全,以及非法排污、违规养殖、秸秆污染水质等河湖问题,将有关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力、河湖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以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