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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4-03 10:08:19 生成日期: 2024-04-03 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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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词: 灵璧县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灵璧县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3 10:08 责任编辑:人社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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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4.《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二、对象范围: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2.代理单位录(聘)用

三、办理条件:报到证注明接收单位为我县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办结: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结业务,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送达

九、咨询电话:0557-602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