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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文日期: 2024-04-02 16:43:44 生成日期: 2024-04-02 16: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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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词: 灵璧县《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灵璧县《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2 16:43 责任编辑:人社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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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证件使用注意事项:1.《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未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的无效。2.《就业失业登记证》严禁转借、转让、出租、伪造和涂改。劳动者转借、转让、出租《就业创业证》,供他人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终止其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权利。3.用人单位或个人通过转借、转让、出租、伪造、涂改《就业创业证》,骗取、套取就业扶持政策或补贴资金,依照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领条件: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劳动者均可办理。

四、申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1、受理: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提交的申请;2、办结:符合条件,予以办结。

六、办理时限:1个工日

七、办理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汇处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南厅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八、证件送达方式:窗口送达

八、咨询电话:0557-655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