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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过渡期生活救助
发文日期: 2024-04-02 15:27:10 生成日期: 2024-04-02 1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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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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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4年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文章来源:灵璧县应急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2 15:27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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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具体标准为: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2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