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中共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定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资金来源于2024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50万元。
二、分配结果
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50万元,其中3600万元用于产业提升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3000万元用于产业提升项目,由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组织实施;700万元用于产业提升项目,由县商务局组织实施;3442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由财政局统一提取项目管理费108万元,依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实际需求研究分配。(具体见附件)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该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6039602,
邮箱:lfpfzzx@163.com ,
通讯地址:灵璧县尚东国际安置区208室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2024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2024年中央首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统计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牵头单位 |
资金规模 |
其中 |
资金用途 |
备注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其他 |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3600 |
3600 |
0 |
0 |
0 |
产业提升工程 |
|
2 |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
3000 |
3000 |
0 |
0 |
0 |
产业提升项目 |
|
3 |
县商务局 |
700 |
700 |
0 |
0 |
0 |
产业提升项目 |
|
4 |
县水利局 |
3442 |
3442 |
0 |
0 |
0 |
小型农田水利、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
|
5 |
县财政局 |
108 |
108 |
0 |
0 |
0 |
项目管理费 |
|
|
合计 |
10850 |
10850 |
0 |
0 |
0 |
|
|
中共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