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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文日期: 2024-03-21 15:58:54 生成日期: 2024-03-21 15:58: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4〕22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21 15:58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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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1-341323-04-01-815344。

三、项目建设期:2年。

四、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部分乡镇中学、小学、幼儿园。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建设学生宿舍、实验楼、综合楼、食堂、传达室、运动场等。

(2)校舍维修项目内容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学生餐厅、厕所、路面、围墙、下水道、活动场地等。

(3)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辅助用房;配套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等设施。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9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七、请你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投资估算,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规定程序审批。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