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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1-06 11:21:41 生成日期: 2023-11-06 1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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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璧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文章来源:灵璧县财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06 11:21 责任编辑:财政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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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县财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灵璧县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及转移支付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具体预算调整内容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一)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根据级收入调整、转移支付差额调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需调2630万元,拟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619510万元调整为622140万元。

1.受经济下行、土地出让市场及房地产行业持续遇冷等政策影响,预测调收入26700万元,并调相应支出,其中:税收收入调减11369万元(主要因房地产行业、制造业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税收收入大幅下滑;其中耕地占用税增加5362万元,主要因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前年度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税款于今年补缴、以及10月份新发生的S224皖苏界至杨疃段改建工程缴纳耕地占用税导致),非税收入调增29369万元(主要因2023年我县入库国有资产处置收入3.1亿元左右,其中水厂资产处置收入2.2亿元、幼儿园资产处置收入0.9亿元),调入资金调减44700万元。

2.根据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数与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8178万元(我县在编制2023年预算草案时,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指标没有全部下达,县级2022年的收、支、余也是预估数,需要对2023年预算作出调整,其中含2023年新增第一批一般债6429万元),并安排相应支出。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对下均衡转移支付的通知》(皖财预〔2023504号)7766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23505号)-351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皖北地区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2393号)7811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预〔2023408号)4565万元)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通知》(皖财预2023501)(163万元),新增均衡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9954万元,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提前批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2310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23847号),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627万元(其中第一批一般债6429万元已编制在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8万元,并安排相应支出。

(二)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根据级收入减收支出调整、转移支付差额调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分配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需调2630万元,拟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619510万元调整为622140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

1.财政收入调减26700万元,调减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减8775万元(主要因做实职业年金及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部分预计不再支出);“其他支出”科目调减60376万元(年初预算中“其他支出”科目13326万元加上报省财政厅“其他支出”科目调增的47481万元,“其他支出”科目合计60807万元。调减60376万元主要因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将其中的42451万元调整到对应支出功能科目使用导致)。

2.根据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数与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8178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181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增2416万元;教育支出调1280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增1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增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调减14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减2668万元;农林水支出调70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调96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减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174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增4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27万元;预备费调增2000万元;其他支出调4748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调增31万元

3.新增均衡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9954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按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相关文件规定,建议用于弥补减收增支造成的缺口及三保支出。拟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54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调增1700万元;教育支出调增69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调增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调增45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138万元;农林水支出调增587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调增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9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84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19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安排用于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小水库除险加固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拟安排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1198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根据本级收入调整、转移支付差额调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需调3563万元,拟将202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602065万元调整为598502万元。

1.受经济下行、土地出让市场、房地产行业持续遇冷及县乡税收入库调整等因素影响,预测调收入32893万元,并调相应支出。

2.根据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数与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8178万元,并安排相应支出。

3.新增均衡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9954万元,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4.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7627万元(其中第一批一般债6429万元已编制在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8万元,并安排相应支出。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根据本级收入减收支出调整、转移支付差额调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分配调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需调3563万元,拟将202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602065万元调整为598502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

1.财政收入调减32893万元,调减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

2.根据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数与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8178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

3.新增均衡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9954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

4.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出1198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安排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1198万元

根据上述调整,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221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2214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85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98502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根据本级收入调整、转移支付差额调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需调增35462万元,拟将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220662万元调整为256124万元。

1.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居民消费水平降低、商品房交易量下降、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预测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54700万元。

2.根据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数与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3662万元(不含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并安排相应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调增69万元(因为在编制2023年预算草案时,上级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指标没有全部下达),上年结余调增3429万元,调入资金调增164万元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皖财债〔202336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23847号),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86500万元,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并安排相应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根据本级收入减收调整、转移支付差额调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分配调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需调增35462万元,拟将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220662万元调整为256124万元,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

1.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54700万元,拟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10000万元;调出资金调减44700万元。

2.根据县人代会批复的预算数与最终上报省财政厅的预算数,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3662万元(不含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增46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调增3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03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调增183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调减18728万元(主要因从债务付息支出科目调整到城乡社区支出科目导致)

3.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86500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如下。一是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支出1500万元,列入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灵城镇旧改3号及周边棚户区项目二期1500万元。二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731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安徽灵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36600万元;灵璧县农村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项目5000万元;灵璧师范学校迁建项目2500万元;灵璧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4000万元;灵璧县物流产业园项目5000万元;灵璧县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项目20000万元。三是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支出11900万元,列入其他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S224皖苏界至杨疃段改建工程11900万元。

根据上述调整,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56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56124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三、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62244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皖财债〔202336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23847号)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252万元。

四、2023年追加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1-9月份,上级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7288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68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059万元。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775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已及时拨付至相关部门安排支出。

以上说明连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一并审议。

灵璧县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表格.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