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河长工作职责,加强对城区河道巡查管护责任,3月14日上午,县河长办组织召开城区河道落实巡查管护工作推进会议,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灵城镇、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城区河道巡查手册》,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会议要求县直各成员单位和属地乡镇,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治好管好城区河道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县的具体举措。镇、村级两级河长作为河道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河长职责,在巡河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河道日常巡查管理,梳理问题、厘清职责,加强对城区河道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以“河长制”全力助推小城大管,切实提高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努力打造河清、水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