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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26 08:36:47 生成日期: 2024-02-26 08: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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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灵璧县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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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2-26 08:36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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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公出国 (境) 费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4

6.65

6.65

4.75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灵璧县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支出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6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7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 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无变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8〕7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