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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2-26 08:43:27 生成日期: 2024-02-26 08: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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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灵璧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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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章来源:灵璧县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2-26 08:43 责任编辑:民政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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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公出国 (境) 费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5

5

5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灵璧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无变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8〕7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