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灵璧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 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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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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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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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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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灵璧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宿州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支出无变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灵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灵财行〔2018〕71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