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义务教育领域 > 学生管理 > 优待政策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优待政策
发文日期: 2024-01-18 16:51:38 生成日期: 2024-01-18 16:51:3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词: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细则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18 16:51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政策加分:①归侨子女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考生增加5分投档。②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③台湾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④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⑤援疆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⑥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将有效证明材料于报基教股初审。县教育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