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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优待政策
发文日期: 2023-10-06 16:46:19 生成日期: 2023-10-06 16:46:1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学生优待政策
词:

学生优待政策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0-06 16:46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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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学生优待政策:

4.从严控制政策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