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413232024GG0026482、30443、28437、29436、27461、32487、31414号进行批后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8号—2024年1月27号
在公告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对该项目审批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或可通过书面方式向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进行反映的,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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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