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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文日期: 2024-01-15 08:49:19 生成日期: 2024-01-15 08:49:19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4〕3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15 08:49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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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璧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促进灵璧县循环经济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灵璧经济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灵璧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

二、项目代码:2211-341323-04-01-753822。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北部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23亩,总建筑面积约14.89万平方米,包含新建6个车间、1#、3#大门及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热能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泵房、室外硬化、照明、围墙及室外管网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期:2年。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2975.04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多渠道自筹。

七、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