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璧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促进灵璧县循环经济产业健康发展,推动灵璧经济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灵璧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B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
二、项目代码:2211-341323-04-01-753822。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北部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23亩,总建筑面积约14.89万平方米,包含新建6个车间、1#、3#大门及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热能辅房、综合楼、污水处理站泵房、室外硬化、照明、围墙及室外管网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建设期:2年。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2975.04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多渠道自筹。
七、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