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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4-07 08:22:28 生成日期: 2022-04-07 0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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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成立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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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4-07 08:22 责任编辑:司法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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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全县法律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优势,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经过前期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审查筛选,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决定成立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 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 、主要职责

1.根据县法宣办的安排或有关单位的邀请,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开展法治培训进行授课和辅导;

2.积极参与全县重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公益普法活动;

4.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测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

5.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课题研究、理论研讨等工作;

6.承担县法宣办委托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宣讲方式

1.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确定普法主题,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到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进行“巡讲”。

2.根据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需求,结合普法讲师团成员的专业特长,确定主题进行“点讲”。

3.利用各种宣讲平台,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针对不同对象需求,进行“串讲”。

四、 工作要求

1.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的资源优势,深入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同时,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本地法律专业人才力量,加强各乡镇(开发区)普法讲师团建设。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重点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针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讲座,各单位每年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 2 次 。

2.普法讲师团成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严谨认真的态度进行授课。要注重授课方式创新,在讲座中要采取以案说法、交流研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保普法讲师团工作取得实效。

3.普法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其完成宣讲等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加强表扬激励工作,把普法讲师团成员履职情况纳入“八五”普法评先评优内容。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内如因身体或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向县法宣办提出解聘申请,县法宣办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各乡镇(开发区)、 县直各单位需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可与县法宣办联系,也可直接与普法讲师团成员联系。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后,由授课单位及时向县法宣办报送《授课统计表》( 附 件 2 ) 、 信息图片等相关资料。

附件1: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附件2: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授课统计表

中共灵璧县委宣传部

灵璧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0 2 2 年 4 月 7 日

( 联 系 人 : 胡 居 彦 ; 联 系 电 话 :0557-6031619;邮箱:xjg6031619@163.com)

附 件 1

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闫 洁    县委党校政策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王庆宝   县委党校讲师

成 涛    县委党校讲师

张训报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教导员

毛越伦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 晓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视频中队中队长

牛 翔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副中队长

谷 竟    县公安局灵西派出所三级警长

彭  伟   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

高玉芹   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杨 敏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王 雷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甘雨晨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 露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郭秀丽  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张 平    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卓 艳    县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张 帅    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黄宪烨   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朱雨寒   县人民法院冯庙法庭审判员

张 缓    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办公室主任

胡兴志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赵 雷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刘传庭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崔堂杰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心负责人

王成艳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

李 峰    安徽健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 敏    安徽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 浩    安徽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一冰   安徽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茂谦   安徽鸿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凯    县委宣传部网宣中心副主任

朱 良    县政府办公室法规股股长

谢梦梦   团县委副书记(挂)

张 劲    县委编办副主任

戚小磊   县发改委农经和社会事业股负责人

岳子敖   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 坤    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俊峰   县统计局信息计算中心主任、高级统计师

张振金   县人社局仲裁院负责人

李 蒙    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

张传良   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股长

王 琪    县生态环境分局法规宣教中心负责人

张 振    县水利局水政股办事员

张海峰   县卫健委科教宣传股负责人

张梦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科员

张 环    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郑  威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甘小冬   商务局法宣办负责人

尹 源    县民政局工作人员

王仕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股副股长

彭竞男   县应急局政策法规和应急调度股股长

沈  冠  县审计局专技人员

卢 永    大庙镇司法所所长

张召金  冯庙镇司法所所长

梁 宵    黄湾镇司法所所长

孙 毅    灵城镇司法所所长

赵淑宏  虞姬镇司法所所长

朱雨婷  朱集乡司法所所长

张训磊   游集镇司法所所长

朱祺琦  尹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