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涉农补贴领域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文日期: 2024-01-09 09:16:37 生成日期: 2024-01-09 09:16: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指南
词: 强制免疫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09 09:16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一、政策依据

宿州市畜禽养殖场户 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试行)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全县规模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1)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 只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其它畜禽标准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将逐步纳入“先打后补”。(2)畜禽养殖场户未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3)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动物疫病强免疫苗,对所养畜禽做到应免尽免,且抗体检测合格。(4)在规定时限内主动提出补助申请且证明材料齐全。

3.补贴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0.3元/毫升、猪O型口蹄疫疫苗1元/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A型)疫苗1.6元/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0.5元/头份(2022年按照年初计划进行)。

4.申请程序:微信搜索“牧运通”APP,找到小程序或微信扫码直接进入“强制免疫管理”模块注册,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咨询电话:6022254)。

5.申请材料:申报主体依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咨询电话:05576022254

7.受理单位: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8.办理时限:全年

9.联系方式:18855067589

三、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5576022254

地址:灵璧县灵城镇南关桥头东南200米

 

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