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如下:
1、管理范围:灵璧闸0.702km²、浍塘沟闸0.555km²、老虹灵沟闸0.075km²、潘集闸0.199km²、大俞闸0.111km²、汤桥闸0.109km²、潼山闸0.117km²、沱河集闸0.164km²、范桥闸0.090km²、尤圩闸0.096km²、浍庙闸0.119km²、彭庄闸0.086km²、三八闸0.076km²、代娄分水闸0.046km²、赵汪闸0.056km²、东风闸0.014km²、胜利涵0.049km²、孙集涵0.040km²、团结涵0.030km²、张巷涵0.034km²、三里湾涵0.029km²、八里张涵0.014km²、闫汴涵0.030km²、北沱河地下涵0.016km²、黑泥沟口闸0.024km²、黑泥沟闸0.022km²、娄宋沟口闸0.028km²、胜利沟口闸0.020km²、小龙沟口闸0.025km²;
2、 保护范围:灵璧闸0.186km²、浍塘沟闸0.203km²、老虹灵沟闸0.050km²、潘集闸0.075km²、大俞闸0.053m²、汤桥闸0.053km²、潼山闸0.053km²、沱河集闸0.061km²、范桥闸0.052km²、尤圩闸0.050km²、浍庙闸0.052m²、彭庄闸0.039km²、三八闸0.049km²、代娄分水闸0.039m²、赵汪闸0.062km²、东风闸0.019km²、胜利涵0.068km²、孙集涵0.068km²、团结涵0.059km²、张巷涵0.060km²、三里湾涵0.043km²、八里张涵0.040km²、闫汴涵0.057km²、北沱河地下涵0.014km²、黑泥沟口闸0.016m²、黑泥沟闸0.016km²、娄宋沟口闸0.017km²、胜利沟口闸0.014km²、小龙沟口闸0.016km²;
3、 划界标准及管理主体:大型水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各500m,两端堤防(地段)各100m;中型水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300m,两端地段各30m;小型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各100m,两端堤防(地段)各20m;保护范围按管理范围线外20m划定;
管理主体为灵璧县工程管理站 (浍塘沟闸、老虹灵沟闸、潘集闸、大俞闸、汤桥闸、潼山闸、沱河集闸、范桥闸、尤圩闸、浍庙闸、彭庄闸、三八闸、代娄分水闸、赵汪闸、东风闸),宿州市河道管理中心灵璧县新汴河管理中心(灵璧闸、胜利涵、孙集涵、团结涵、张巷涵、三里湾涵、八里张涵、闫汴涵、北沱河地下涵、黑泥沟口闸、黑泥沟闸、娄宋沟口闸、胜利沟口闸、小龙沟口闸),主管部门为灵璧县水利局。
二、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如下:
1、管理范围:九顶水库0.566km²、洪山水库0.850km²;
2、保护范围:九顶水库0.609km²、洪山水库0.916km²;
3、 划界标准及管理主体:水库管理范围库区为设计洪水位线以下区域,坝区为大坝两端建筑物外30m,背水坡堤脚外50m;保护范围按管理范围线外200m划定;
管理主体为灵璧县工程管理站,主管部门为灵璧县水利局。
三、泵站管理与保护范围如下:
1、 管理范围:尹北站0.010km²、黄桥站0.019km²;
2、保护范围:尹北站0.010km²、黄桥站0.015km²;
3、 划界标准及管理主体:泵站管理范围库区为厂区,前池,进出水道等建筑物周边10m;保护范围按管理范围线外20m划定;
管理主体为灵璧县工程管理站,主管部门为灵璧县水利局。
四、老汪湖堤防灵璧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如下:
1、管理范围:1.483km²;
2、保护范围:1.247km²;
3、划界标准及管理主体:老汪湖堤防灵璧段长度10.69km,管理范围为两侧堤脚外20m之间的堤防、护堤地等;保护范围按管理范围线外延30m划定;
管理主体为灵璧县工程管理站,主管部门为灵璧县水利局。
灵璧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