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璧县不断健全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落实相关保障措施,促进“路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工作,强化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路长办公室”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路长制”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 、强化责任压实
印发了《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路长制”具体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措施,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
我们将环境整治与“路长制”工作结合抓,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各乡镇、村路长守好责任田,把养护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把管理工作与相关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相结合,让路长、专管员成为辖区维护公路安全畅通的守护神。
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味着每条路都将得到更加专业、精细的管理,进一步激发乡村振兴活力。